天津市进出口商会

TianJin Chamber of Commerce for Import and Export

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14号(关于废止《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规范》的公告)

发布时间:2024-09-10 来源:海关总署

为进一步优化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》及其实施条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工作实际,海关总署决定废止《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规范》(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6年第31号发布)。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  特此公告。

  海关总署

  2024年9月2日

公告下载链接:

海关总署关于废止《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规范》的公告.doc

海关总署关于废止《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规范》的公告.pdf

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/customs/302249/2480148/6083017/index.html
原文链接: 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/customs/302249/2480148/6083017/index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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