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津市进出口商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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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关总署关于废止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新区监管办法(试行)》的决定(海关总署第267号令)

发布时间:2024-03-06 来源:海关总署

(2024年3月1日海关总署令第267号公布 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)

  根据工作实际,现决定废止2013年6月27日海关总署令第209号公布,根据2018年11月23日海关总署令第243号、2023年3月9日海关总署令第262号修改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新区监管办法(试行)》。

 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/customs/302249/2480148/5710173/index.html
原文链接: 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/customs/302249/2480148/5710173/index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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