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津市进出口商会

TianJin Chamber of Commerce for Import and Export

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21号(关于解除哈萨克斯坦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的公告)

发布时间:2024-02-19 来源: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

根据风险分析结果,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认可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全境无高致病性禽流感状态,允许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哈萨克斯坦禽类及其相关产品进口。

  原农业部与原质检总局2005年联合公告第531号关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禁令不再执行。

  特此公告。

 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

  2024年2月7日

公告下载链接:

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哈萨克斯坦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的公告.doc

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哈萨克斯坦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的公告.pdf

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/customs/302249/2480148/5680508/index.html
原文链接: 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/customs/302249/2480148/5680508/index.html


免责声明:文章为转载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。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,请与我们联系(022-83457972、83457973)删除。文章内容仅供参考,不构成投资建议,投资者根据此操作风险自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