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津市进出口商会

TianJin Chamber of Commerce for Import and Export

关于2023年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申请企业有关情况的公示

发布时间:2023-11-16 来源:商务部
【发布单位】外贸司
【发布文号】
【发文日期】2023年11月15日

根据商务部《2023年成品油(燃料油)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申领条件、分配原则和相关程序》(2023年第4号公告)的要求,商务部对2023年新申请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企业报送的材料进行了审核。

现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5日—11月21日。公示期间,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,可向商务部(外贸司)提请复核。

电 话:010-65197470

传 真:010-65197434


附件:2023年新增成品油(燃料油)非国营贸易进口企业名单


2023年11月15日

http://www.mofcom.gov.cn/article/zcfb/zcblgg/202311/20231103453688.shtml
原文链接: http://www.mofcom.gov.cn/article/zcfb/zcblgg/202311/20231103453688.s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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